先富带动后富的具体内容(关于先富带动后富)
对于先富带动后富,我们得先弄清什么是富裕,对富的定义当下可分两类:,下面我们就来聊聊关于先富带动后富的具体内容?接下来我们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先富带动后富的具体内容
对于先富带动后富,我们得先弄清什么是富裕,对富的定义当下可分两类:
一种是高购买力,富裕的购买高质量生活物资,且有剩余,例如发达国家的市场主义行为,医疗、教育、住房、公共服务等资源,都需要个人付费,特征:与发展中国家相比,高收入、高净值;
另一种是生活基础物资需求的满足,例如中国;其中我国一线城市北上广深除外,人均GDP已经接近甚至超过发达国家人均水平,所以这些地区的市场经济也繁荣,基础生活需求向发达国家对标。但更多的人口主体,还是三线城市以下的人民群众,主要分布在乡、镇、县、山区等经济欠发达地区,能够解决这部分群体的基础生活需求,生活状态的富足。特征:物资消费低廉,但涵盖面广、物资充足、普及程度高。
从上述两点上看,更多人对富的概念应该是处在第一种,或我国一线城市的生活水准,这是个误区,但这类观念的群体几乎贯穿整个社会阶层,是目的、也是终点。所以对于政策理解上会有误解,因为最根本的,任何一个国家都无法保证全部国民长期处于高水平的生活状态,这是不合理的、不符合事物发展规律的。
基于我国人口主体,我们也不会像欧美那般的全民高福利社会,温铁军老师曾提及:以中国的消费需求对现有地球资源作匹配,中国需要1个地球,美国需求4个地球,印度需要0.4个地球,欧洲发达国家介于1.4个至3个间;因此像欧美式富裕社会的生活习惯,不适用我国,他们有早期的殖民、工业积累,高价值工业产品对外输出获取低廉基础工农业产品,以满足自身的高福利生活需求,比如他们卖一套设备,可以换取我们无数服装、粮食。这种交易本质上,是对于落后国家的一种贸易剥削,因为他们掌握着定价权,尤其是有技术加持,相比,基础的工农业产品则更多是廉价劳动力的堆砌。我们晚发展了100年,自然也没法走这条道路,同时我们历代治国崇尚儒家思想,对外殖民剥削并不提倡,强调的还是尊重国家主权的可持续发展协作。
所以在富的定义上,我们也只能走兼顾全局的相对整体富裕的社会主义道路,就像当下的社会主要矛盾表述的: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是在改开总设计师最初就先声明的,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有先富自然会有后富,因此今天的主要矛盾也是发展中必将会面对的。
当下的主题是“共同富裕”,共同的目的绝不是像过去土改一样,打土豪分田地,一切从零开始,更不是明面杀富,那样会扼杀经济活力,造成资本外流,更可能的还是大家长式的政策引导,也就是提出的“先富带动后富”。
怎么带动后富,关系到政策的实施主体;政府、先富群体、后富群体,努力平衡三者之间的关系,原则上是共进的、可持续的。
先要补充说明的是,在传统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先富是不太可能带动后富的,欧美发达国家已经验证过百年了,行不通,任由发展只会富者越富、穷者越穷。因为资本是趋利的,当市场没有了利润空间,它会在人为主导下重新寻找新投资领域或者隐藏起来伺机而动,就像我们开放市场后外资涌入一样,外资也会在市场下行不景气时,选择离开,寻找下一目标,至于穷人、落后群体如何,他们并不在乎。
那在发达国家是怎么调节社会各阶层的贫富问题呢,他们比较直接,提高社会福利保障,类似于印钞发钱,直接财政补给到个人层面,所以在每次危机下,都会大量印钞刺激,但这也治标不治本。在米国,奥巴马上任时期的口号,号召振兴本土制造业,但刚上台就爆发了08年金融危机,也不得不印钞救市,被逼得走回老路。后来川总上台后的口号也是,强调让制造业回流美国,进而提高就业岗位,对社会中下层以提供就业岗位的形式进行救助。这相比直白的发钱,更有“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的道理。
鉴于欧美的发展经验,我们是有先见性的,尤其是有了改革开放后的探索经验和家底,所以一项政策的出台,都是有铺垫、有基础条件的。
这要追溯到在第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中政府报告的强调点:“三农”问题仍然是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以财政支持为基础的大力发展城乡建设,尤其是由城市向农村、由沿海到内陆,当下“基建狂魔”的称号也正式这十几年的发展历练得来的,不仅仅是高速公路和高铁建设,更多的还有在基层农村的基础建设。有了这些根基才有了后来的物流畅通,与其说马云改变了我们,不如说是基建发展捎上了电商,没有政府主导去做这些短期没有回报的基础建设,付出这些庞大的巨额沉没成本,哪还有后来的电商传奇,商业固然是伟大的,但背后的付出才是重中之重。
在十八大后,2013年11月,首次提出“精准扶贫”,并在2014年1月,推动了“精准扶贫”的思想落地,直到2020年,我国也正式完成了这项人类发展历史的伟大成就。这就基本形成了想“先富带动后富”的基础条件,绝对贫困人口没了,城乡联系的建设普及程度高了,后期就可以以此开辟新道路建设了。
说回到政策的三个主体,政府、先富群体及后富群体。后富群体主要是广大工农群众;先富群体我尝试归纳下:
一.企业主,尤其是90年代开办有限责任公司的企业主,主要是民营企业;
二.财政饭的体制、在编和终身合同制人员;尤其是垄断行业、国资主要控股企业、优质行政机关等;
三.搭上房地产红利列车的一线城市人群;
四.外资导向型企业人员;外资全控股企业或外资参股企业的福利大多处于行业头部,因此造就相关群体的相对富裕。
归纳的三类中,还是以第一类私营企业主为主,体量大、涵盖面广,也是纳税主体。在过去的企业经营中,他们做的就是一种“先富带动后富”的行为,雇用劳动力,同时纳税缴税,是一种正向发展道路。存在的问题是过去我们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制度的不健全,在雇佣过程中,企业主有谋私的机会,尤其是广大流动性劳动力,如今制度保障是愈加完善,能够有效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但要做到面面俱到,还任重道远。
二三四类群体,从个人及家庭角度,在高速发展的经济体中,一直处于顺风态势,尤其是过去房地产市场蓬勃的的发展,让贫富差距加倍放大。
总的来说,富裕起来的就是毛主席曾提及的工业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听起来有点拗口,但基本囊括上述四类群体,关键词包括有外资、国资背景、有官僚资源、占据生产资料优势的群体,对于广大工农群众即后富群体,也自然容易先富。
这三个阶级有其本身的软弱性,当面对外部矛盾或面对经济利益时(外部矛盾主要指帝国主义,经济利益指改开带来的巨大市场红利),可以暂时结成统一战线,表现形式为言论上的积极响应,实际中局部利益的舍弃;当面对意识形态分歧和生产关系矛盾时(意识形态指资产阶级和工农群体的立场,生产关系指雇佣关系中的话语权),他们是犹豫的,表现为对个人资产的高度维护及生产资料的占据。
这三个阶级也是当下先富群体的主要构成,其中有好的也有不好的,不能一棒子打死,就像不能轻易剥夺个人的财富,哪怕是投机性质的,他们已占据的生产资料,比如已经形成的官僚政治资源、商业资源、知识资源等等,得想办法团结或分解,或适当加税,得是合法的、合乎情理的。
例如就有将服务型企业转移至乡镇的,同时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完全保障了后富群体基本权益,这就是可团结的同志。也有占据生产资料后投机炒作的,比如炒房、非法融资、金融犯罪等,可通过法律法规约束追责,或税务系统的从严管理。
我还是觉得“共同富裕”、“先富带动后富”,是党提出的一项伟大举措!也是党为人民服务的一份重要决心,党还是那个党,初心仍在,只是面对实际情况的确很难实施。
我们往小的层面比喻,一个大家庭里,父母、老大和老二。老大富裕了,现在得带老二致富,光靠老大不可靠,光靠老二也不行,光有父母张罗也不行。得是三方协作的共同默契,在父母主导统筹主持下,老大自发的帮助给予或作适当牺牲,老二主动的勤奋学习和感恩接纳。这才是最良性的先带后行为,但这还是有血缘亲情维系下的理想状态。往大层面类比,政府是父母、老大是先富、老二就是后富,政府会在政策上统筹兼顾,利用当下的已有基础条件,引导式推动企业发展,比如企业税务的优惠,产业投资的扶持等等。
当然会有个前提和前景,税制改革刻不容缓,违背政策初衷的企业行为会被严惩(新能源电动汽车的企业骗补行为就是最恶劣的),已占据生产资料的群体得需要支付成本来维持,比如个人财税的透明化、整体化,先富群体税务征收比例的上调,这些也都是可预见的。
那些高举西方意识形态大旗,强调私产神圣的,自由意志万岁的先富群体,我想你们还是得多看看党史,你拿什么理由来狡辩,真要哭诉叫喊,我想你得先把那些中国伟大无产阶级革命家的千万生命还上,再弄清我们社会的主体是什么,我们中国社会道路发展的终点是什么,我们党为之奋斗终身的使命是什么!
相信红旗会永远飘荡,红色光芒照耀祖国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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