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凶手」第二集 另类画家(答案)
谁是凶手?
第二集 另类画家
案件回顾:
第二集 另类画家
前言:
著名画家在家意外身亡,法医的检验报道显示死者因脚滑,头部恰巧撞到掉落在地上的奖杯,因失血过多而死,死亡时间9点30分。究竟是意外身亡?还是蓄谋已久的谋杀?
画家在死前曾召开新闻发布会,决定不再绘画,最后三幅封笔画成了案件关键,答案会在里面吗?
随着案件的深入,画家的丑闻也将公布于世,到底是什么样的惊天大丑闻?
侦探们带着疑问请看下图:
图片如下
犯罪嫌疑人和口供:
图片如下
(小偷没有说谎!)
三幅封笔画:
图片如下
侦探们选择的答案:
图片如下
凶手答案 : D-李先生(经纪人)
答对人数 : 5人
推理过程: :
一,推理前先观察前言
图片如下
观察前言得出以下重要讯息和疑问:
1.死因是头部碰到地上奖杯,导致失血过多,死亡时间9点30分!
2.意外身亡还是谋杀?
3.最后三幅画成案件关键!
4.惊天大丑闻是什么?
二,理清问题后,关键是判断他是否死于意外,否则没法进行下一步推理。
观察案发现场
图片如下
观察案发现场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案发前厕所外的鞋子是白色的,床下的鞋子是黑色的,而案发后鞋子的颜色却相反了!正常小偷不会无缘无故花时间去把鞋子的颜色换过来,也不可能是死者洗完澡穿着白鞋走到床边,再把黑鞋放到厕所旁那么多此一举,应该是死者洗完澡出来,穿白鞋走到床边,凶手突然袭击,死者晕倒(或已死亡)黑鞋和白鞋混淆,凶手为了营造死者在洗完澡不小心滑倒摔到地上的假象,随手把黑鞋放到厕所外。
2.小偷主要是奔画和值钱的东西才去偷窃的,墙上的五角星奖杯莫名其妙的掉下,似乎像人为做的,就算死者洗澡放着音乐,奖杯掉到地上的声音也不可能听不到。
得出结论:
奖杯是凶器,死者是被谋杀的!
三,读出嫌疑人口供的重要信息。
图片如下
从嫌疑人的口供产生以下讯息和疑问:
1.死者是个守时的人,会提早10分钟到达会场。而金女士9点30分前在采访,说明死者应该在九点30分前就要去提前等待采访。
2.画室在死者卧室隔壁,徒弟的作案距离最近。
3.经纪人认识死者八年比徒弟还久,为什么要近两年才开始做死者经纪人?
4.手机显示九点小偷进去偷东西,见桌上闹钟显示9点30分才离开,30分钟的行窃?而且死者在9点30分已死亡,为什么还在洗澡?
四,通过疑问返回大图看细节
闹钟放大图如下
案发前 (9:10)
案发后 (9:40)
大图如下
观察案发现场时间判断得出以下结论:
1.闹钟显示9:10到9:40,时间确实过了30分钟,可是死者死亡时间是9:30,而闹钟却显示9:40!说明闹钟是快了10分钟的。
2.前面小偷提到手机显示9点进去(这是正常的时间),而快了10分钟的闹钟应该显示为9:10,小偷是看了闹钟9:30分才离开(这是错的时间),正确时间应该是9:20小偷就离开了,呆在卧室的时间是20分钟!在 9:20周先生还没死,确实在洗澡!
综合死亡时间得出结论:
凶手是在9:20~9:30,这个时间段行凶!
图片如下
五,9:20~9:30,这个时间段谁有不在场证明?
图片如下
得出结论:
只有死者老婆-金女士有不在场证明,人证是记者,凶手嫌疑排除。
六,再返回大图观看周围环境细节
图片如下
观察图片得出以下结论:
1.死者的老婆是一个很注重打扮的人,从她的穿衣打扮可以看出,可是整间卧室却找不到属于她的女性用品,正常来说衣柜应该挂满她的裙子,梳妆台应该放满她的化妆品,难道两人分房睡?可是厕所的毛巾和杯子都是双份,连卧室也放有两双鞋子,证明是两个人住的,而衣柜放着两种码数的衣服,都是男款的!更奇怪的是床下摆放着SM情趣用品!
2.把图片放大看见徒弟手臂袖口那有类似情趣用品的鞭伤,而徒弟的左手无名指上有一枚戒指,他是结婚了吗?
3.徒弟每天都在卧室旁边的画室绘画,跟死者认识五年,可见两人的感情很深,而且无名指上的戒指也看出画家很爱他。
综上所述得出结论:
死者是一名同性恋患者,而徒弟就是他的伴侣;死者对外公布自己跟金女士结婚,隐瞒了自己是同性恋的事实,是对大众的欺骗;同性恋没什么,可是欺骗大众是不可原谅的,这就是问题中的惊天大丑闻。
七,把人物关系整理一遍
1.死者的爱人是徒弟,而金女士名义上是死者老婆,却没有任何感情。
2.小偷是徒弟的同学,应该不知道两人的关系,不然以他缺钱的程度,大可用这点来敲诈死者。
3.经纪人认识死者八年,为什么这两年才突然做死者经纪人?其中一种假设是金女士跟经纪人有染,把消息告诉经纪人,两人靠此要挟死者。
4,那么死者突然召开记者发布会,决定封笔和揭露丑闻,其中损失最大的会是谁?一定是经纪人和金女士!
八,前面金女士有杀人动机,却因有证人而摆脱嫌疑,现在嫌疑人仅剩下小偷、经纪人、徒弟 ,为找出答案只能从三幅封笔画下手
图片如下
第一幅画分析:
男孩的身体被无情的分成两部分,上身与水管相连,而水龙头的开关却掌控在穿职业装的男人手上,似乎在表达自己的生死被别人控制,活得非常痛苦,而穿职业装的男人,排除了柔情的徒弟,颓废消瘦的小偷,就剩下经纪人比较符合。
第二幅画分析:
画面中有九条烟囱,排列规则分别为三短,三长,三短,这正是国际求救信号sos的表达,说明死者在死前已经被要挟,对外公布的求救信号。
第三幅画分析:
画中一名小孩拿着棒棒糖看着前面仅有的一棵树,小孩没有左手,难道凶手身体有残缺?
树跟护架的形状就像一个“木”字,加上孩子表示“子”字,加起来就是一个“李”姓,姓李的就只有经纪人!现在只需验证嫌疑人的身体有残缺,便可确认他就是凶手了!
九,观察经纪人的身体,发现他的左手大拇指确实有一小节没有了!可以确定他就是凶手!
此时你们一定会说为什么小偷要偷画,还把那么珍贵的画弄坏了?是不是在之前画就坏了?可是想想经纪人是不可能把画弄坏的,因为在他确定杀死死者时,这三幅画就是他最后的筹码了,如果死者决定绝笔,同时把丑闻公众于世,那这三幅画便不再值钱了,前面的画也一文不值,为了三幅画可以把人杀了,不可能把画弄坏,相反小偷看见时间已过去30分钟,那种慌张逃跑弄坏画的可能性会大点。
经纪人为了防止死者把丑闻公布,不惜把人杀掉,运用死者的时间差,在小偷走后用奖杯把死者杀死。为了钱而起的谋杀案!
------------如有不足请见谅。-------------
灵感来源:
从我发过的“灵魂画家”那一篇漫画激起的灵感,在地铁上无意看见一幅节约用水图,把我的整个故事连接起来。三幅画中的第一幅画就是按那张图稍微改变得(血腥了一点)。
如果有机会在地铁上再次遇见那张图便发给你们欣赏一下,一切灵感都来源于生活,这句话真不假。
在写答案的时候我一直很矛盾,用什么证明不是小偷杀害,证明小偷的话是真的,这样才可以说明闹钟时间是快了10分钟,推理才可以继续。是的,我忘了在口供那加上“小偷没有撒谎”的字,这是我的疏忽,下次会更严峻一些。
(下一期会比前两期的死法更加血腥,敬请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