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惨了!38人伤亡!建筑工地坍塌事故频发!
坍塌事故是建筑施工中最常见、伤亡人数最多的事故之一,指物体在外力和重力的作用下,超过自身极限强度的破坏成因,结构稳定失衡坍落而造成的事故。坍塌主要分为土方坍塌、模板坍塌、脚手架坍塌、拆除工程的坍塌、建筑物及构筑物的坍塌等五类。
下面,请随小编一起来看几起典型的坍塌事故吧。
事故案例一
2021年7月28日23时许,北京睿德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鸡西西站站房东侧进行室外管网施工时发生一起土方坍塌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26万元。
事故直接原因:管网沟槽施工时未按《雨水管道工程雨季期间专项施工方案》要求设置地表排水沟,降雨时未及时观察边坡稳定情况导致土方坍塌。
事故案例二
2021年6月22日14时35分,中交二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龙潭长江大桥工程南京栖霞区境内南锚碇建设工地,在沉井第九节接高施工过程中,发生一起模板坍塌事故,事故造成3人死亡,1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958万元。
事故直接原因:沉井第九节钢筋模板安装施工,在未设置缆风绳和型钢桁架的情况下,提前割断沉井西侧和北侧钢筋节段内的劲性骨架立柱支腿,造成西侧长73m、高7m的模板和钢筋节段平面外稳固性严重不足,在当时水平风荷载与偏心荷载的作用下,发生顺风向先西侧向外、后连带南北侧向内的整体倾覆坍塌。
事故案例三
2020年10月8日10时50分,陆河县看守所迁建工程业务楼的天面构架模板发生坍塌事故,造成8人死亡,1人受伤,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共约1163万元。
事故直接原因:
1、违规直接利用外脚手架作为模板支撑体系,且该支撑体系未增设加固立杆,也没有与已经完成施工的建筑结构形成有效的拉结;
2、天面构架混凝土施工工序不当,未按要求先浇筑结构柱,待其强度达到75%及以上后再浇筑屋面构架及挂板混凝土,且未设置防止天面构架模板支撑侧翻的可靠拉撑。
事故案例四
2020年5月23日12时10分许,龙川县麻布岗镇违法建筑施工工地远东花园发生1起模板倾覆坍塌较大事故,造成8人死亡、1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1068万元。
事故直接原因:在施工载荷作用下,致使本身处于不稳固状态下的模板支撑体系(木支撑架)向外倾覆坍塌,造成花架上面的作业人员坠落的伤亡事故。
事故案例五
2020年6月27日10时17分,位于佛山市顺德区高新区西部启动区D-XB-10-03-A-04-2地块项目8号楼在浇筑屋面构造梁过程中发生一起坍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
事故直接原因:施工单位搭设的8号漏屋面构造梁柱模板支架不合理,屋面构造梁存在偏心现象而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当屋面构造柱浇筑混凝土时,随着载荷越来越大,产生的偏心力矩也越来越大,引起斜立杆失稳导致模架向外倾覆倒塌。
从这些事故案例以及事故现场图片中,我们可以感受到坍塌事故带来的巨大伤害。坍塌发生的瞬间,只有无能为力和惊心动魄!
面对这一起起惨痛的安全事故,我们在为逝者哀悼痛惜的同时,更要吸取这一桩桩安全事故背后所蕴含的经验教训,痛定思痛,防患于未然。
为防范各类坍塌事故,下面小编就为大家送上坍塌事故预防指南。
一、土方坍塌预防措施
1.基础施工要有防护方案,基坑深度超过5m时要有专项支护设计施工方案。严禁提前开挖和超挖。
2.开挖沟槽、基坑等时,施工现场物料不宜堆置在基坑边缘、边坡坡顶、桩孔边,当需堆置时,堆置的重量和距离应符合设计规定。各类施工机械距基坑边缘、边坡坡顶、桩孔边的距离,应根据设备重量、支护结构、土质情况按设计要求进行确定,且不宜小于1.5m。
3.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区域临时排水系统规范,临时排水不得破坏相邻建(构)筑物地基和挖、填土方的边坡。场地周围出现地表水汇流、排泻或地下水管渗漏时,施工单位应组织排水,对基坑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开挖低于地下水位的基坑(槽)、边坡和基础桩时,施工单位应合理采取降水措施,降低地下水位。
4.在低于地下水位作业时,应根据地质资料、开挖深度等确定排水或降水措施,并应在地下部分施工的全过程中,有效地处理地下水,以防坍塌。雨期施工时,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和排水系统进行检查和维护,保证排水畅通。
5.基坑(槽)、边坡和基础桩施工及模板作业时,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指挥、监护。出现位移、开裂及渗漏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将作业人员撤离作业现场。待险情排除后,方可作业。
6.挖土顺序应符合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并遵循由上而下逐层开挖的原则,禁止采用掏洞的操作方法。
7.经常查看边坡和支护情况,发现异常应及时采取措施,并通知地下作业人员撤离。作业人员发现边坡大量掉土,支护设施有声响时,应立即撤离,防止土体崩塌造成伤亡事故。
二、模板坍塌预防措施
1.模板及支撑架应根据施工过程中的各种工况进行设计,应有足够的承载力、刚度和整体稳固性。
2.模板支撑架构配件进场应进行验收,配件及材质应符合专项施工方案及相关标准的规定。不得使用严重锈蚀、变形、断裂、脱焊的钢管或型钢做模板支撑架。严禁使用竹、木材和钢材混搭的结构。所采用的构件应进行复试。
3.施工中,模板支撑架应按专项施工方案及相关标准、构造要求进行搭设。如涉及存在问题或实施有困难时,需向工地技术负责人提出,并经上一级技术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更改。
4.模板支撑的拆除,必须在确认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后才能进行,且拆除顺序应严格按照模板施工方案的要求,严禁野蛮施工。
三、脚手架坍塌预防措施
1.脚手架的材料和构件应符合相关的技术标准、规范、规定。当脚手架的高度超过规范规定时,应经过专项设计计算,并经审查合格批准后方能使用。
2.脚手架应按相关标准要求设置剪刀撑、斜撑杆、交叉拉杆,并应与立杆连接牢固,连成整体。
3.脚手架要经施工负责人员检查验收后,才能使用。使用期间应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维修和加固。
4.脚手架作业层应在显著位置设置限载标志,注明限载数量,严禁超载。
5.脚手架的拆除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架体拆除应自上而下逐层进行,不得上下层同时进行。
2)连墙件应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不可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除架体。
3)拆除过程中,当架体的自由端大于2步时,应增设临时拉结件。
四、拆除工程的坍塌预防措施
1.对建筑物实施人工拆除作业时,楼板上严禁人员聚集或堆放材料。人工拆除建筑墙体时,严禁采用掏掘或推倒的方法。
2.大型破碎机械不得上结构物进行拆除,应在结构物侧面进行拆除作业。当起重机械需在桥面或楼(屋)面上进行吊装作业时,应对承载结构进行承载力计算。当采用支架法进行结构拆除时,应采用可靠的支撑系统。
3.当机械拆除建筑时,应从上至下、逐层分段进行:应先拆除非承重结构,再拆除承重结构。框架结构应按楼板、次梁、主梁、柱子的顺序进行拆除。对只进行部分拆除的建筑,应先将保留部分加固,再进行分离拆除。
4.梁式桥宜采用逆序拆除,不得采用机械破坏墩柱造成整体坍塌等危险方式进行拆除。桥跨结构应根据结构特点按一定顺序方向拆除,当跨数较多时,不应随意拆除形成单独跨。简支梁桥拆除过程应保证梁体稳定,T形梁、工形梁应进行临时支撑加固。
5.拆除后的混凝土块件和预制构件的存放场地应有足够的承载力,并应采取固定措施,堆放牢靠。堆放场地临近道路边时,应有隔离措施,并应设置安全标志和警示灯。结构拆除过程中应保证剩余结构的稳定。
6.从事爆破拆除工程的施工单位,应根据爆破拆除等级,在许可范围内从事爆破拆除作业。爆破拆除设计人员应具有承担爆破拆除作业范围和相应级别的爆破工程技术人员作业证。从事爆破拆除施工的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爆破拆除工程的预拆除施工中,不应拆除影响结构稳定的构件。
来源:今日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