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狠人胡文海:3小时杀14名“贪官”,落网时笑称还没有杀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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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能够用我的死,唤醒官老爷们的注意,立即查办那些贪官,那我就死得其所!”
当胡文海在法庭上说出这句话时,庭下突然响起了一阵热烈的掌声。
此时旁听的众人看到的,仿佛不是那连杀14人,重伤3人,就算被捕时依旧高呼还未杀完的杀人狂魔,而是一位企图用鲜血唤醒公平正义的侠义之士。
那事实真的如此吗?
如果真是这样,那惨死在胡文海手下的那几名无辜村民又作何解释?那两位就此被终结了生命的十几岁小女孩,又有何错?
自诩是在“替天行道”的胡文海,真的是被逼得“告状无门”,才犯下山西榆次特大杀人案吗?
疯狂杀戮,落入法网
胡文海出生于1954年,山西榆次人,本是当地乌金山镇大峪口的村民,他却在2001年10月26日,突然对包括本村干部及村民在内的十多人举起了屠刀。
那天晚上七点,听说刘海旺要帮忙调解同胡文海的矛盾,原村支书胡根生和原村煤矿会计李继前后脚赶往了胡文海家中,希望能够就此化解仇怨。
可是等待他们的,并不是善意的谈话,而是胡文海与弟弟胡青海的严刑逼供,兄弟二人命令他们写下自己的“贪污”行为。
两人激烈地反抗,始终不愿意写下所谓的贪污材料,旋即被愤怒的胡文海押出了家门,此时李继在听到警报声后开始剧烈挣扎,更是向胡文海吼道:“有本事,你就打死我!”
怒火中烧的胡文海立即开枪将其打死,而胡根生在被刘海旺砍了两斧头后,又被胡文海补了一枪,就此倒在了血泊之中,但之后幸运地捡回了一条命。
或许是血色彻底激发了胡文海的杀意,他拿着枪先后跑到所谓的仇人家中,开始了自己的杀戮之路。
在3个多小时里,胡文海杀害了共计14人,重伤3人,其中还包括了自己本家大伯胡三计以及对方的儿媳,原村长冀金堂更是被“捎带”打死,还有两名未成年的少女,也成为了胡文海的枪下亡魂。
按照胡文海的计划,他共计要杀死大概45人,因此他还不能被警方抓获,所以当时胡文海立即扔下了枪,背上炸药和雷管朝着太原逃窜。
接到报案的警方立即展开布控,最后在太原火车站往北300米处的一个十字路口,成功将罪犯胡文海抓获。
被捕时,胡文海的脸上满是笑容,看起来一点都不像犯下如此滔天大罪的杀人犯,而本案的另外两名罪犯刘海旺以及胡青海,也在案发后第二天,全部落网。
“知道自己犯了什么罪吗?”
“知道,杀了点人。”
如此冰冷的话,从胡文海的口中说出,让审讯的警察极为愤怒,那可是14条人命。
“我家庭情况很好,日子过得不错,要不是被逼到了这个份上,也不会去杀人。”
虽然很配合地将自己的罪行交代干净了,也欣然接受了杀人偿命的结果,可是面对后来记者的采访时,胡文海始终坚持自己并非滥杀,而是出于对公正的渴求。
那么,胡文海同被杀的人之间,究竟有什么矛盾?他所渴求的公正,又是什么呢?
积怨已久,终被引爆
正如胡文海自己所说的,他的家庭条件的确不错,因为早在1993年,胡文海就承包了村里办的大峪口村煤矿,五年时间下来,他挣了一大笔钱。
但在1998年,胡文海想要继续以原价承包村办煤矿时,时任村支书的胡根生直接提出了反对意见,因为当时有其他村民提出要高价承包。
这件事,很快让胡文海对胡根生心生不满,但之后当地经销社经理贾润全的一次举报提议,却被胡文海彻底放在了心里。
按照贾润全的说法,村办煤矿存在严重违法违纪问题:三年时间里少报了5万吨产量,还偷税漏税高达100万,更少上交了25万管理费。
但随着稽查处前前后后五六次的调查,并没有找到任何有力证据,所以这次举报也就不了了之了。
可1999年6月19日,正在自家菜地浇水的胡文海,因为顺便帮旁边高家菜地浇了水,而被高彦书、高彦堂兄弟一顿大骂,顿时脾气向来暴躁的胡文海忍不住了,同高家兄弟推搡起来。
最终,胡文海被一铁锹打进了医院,胡根生代表高家兄弟送来了和解讯号,并提出可赔偿2万多元。
事情似乎到这里,应该告一段落了,可是在倔强而暴脾气的胡文海这里,却笃定了背后一定有人指使,而背后之人,自然就是村支书胡根生一行人。
炸药
无法接受这种屈辱的胡文海,开始计划弄死欺辱自己的人,不仅以要炸鱼的名义弄来了3.7公斤炸药、5枚雷管,还事先准备好了假身份证以便逃跑。
由此可以看出,胡文海的报复心理,是极强的,甚至在后来的审讯中,他主动道出,为了自己的孩子日后不被报复,他要斩草除根。
不过计划虽然有了,可这时的胡文海心中还是抱着一丝期待的:通过查证胡根生等人的违法贪污行为,将他们送到监狱里去。
因此他开始搜集资料,一连敲响了121位村民的家门让他们签字,而后带着那份不知何内容的签名材料,开始了长达8个多月的举报。
可是他所有的举报,都石沉大海,说好要查的乌金山镇崔副书记,却始终没有开启调查,而越级上访也一直没有回应。
“我崔某人不办手续,你就查不了。”
“缺少办案经费无法办理。”
崔副书记和区公安局经侦大队队长的话,成了压死胡文海的最后一根稻草,他决定用自己方式,来讨回公道。
就这样,2001年10月26日,大峪口村被血腥所笼罩,而胡文海也彻底走上了不归路。
那么,私设刑堂进行审判的胡文海,真的只是在“替天行道”吗?
杀人狂魔还是“贪官”杀手
当山西榆次特大杀人案被报道时,很多媒体都给胡文海冠上了“杀人恶魔”的头衔,可是随着整个杀人案过程的披露,有些人开始同情或是称赞起胡文海,说他是“贪官”清道夫。
我们在讨论这个问题之前,可以先从案发后记者对大峪口村的采访中,找到胡文海为何会犯下如此大案的一个环境因素。
在法律意识薄弱的地方,很容易滋生罪恶,这一点并不难理解,而大峪口村,也是个典型的村民法律意识淡薄的地方。
比如在村干部选举上,所有的公开选举不过是掩人耳目,谁能担任村干部早已被上面指定,而且村里发生了什么,要做什么,根本就不会和村民们沟通,也不会向他们公布实情。
那些法治社会应该有的公开与透明,在大峪口村很难看到。
因此当发生斗殴打架事件时,村民的第一反应不是报警,而是要么事后再找回场子,要么忍耐,胡文海被打后私了,高彦书事后被报复性殴打,都是其中的典型代表。
其实大峪口村以前就发生过一起恶性事件,一位年轻小伙因为感情纠葛,揣着炸药跟一对小夫妻一起灰飞烟灭了。
由此可见,整个大峪口村其实从村干部到村民,法律意识都十分薄弱,所以胡文海会养成这样暴戾的性格,甚至在被欺辱后第一时间计划杀人,也就不足为奇了。
另外从胡文海的杀戮目标中,我们能够十分直观地看出,他所谓的杀戮,早就超过了自己定下的正义范畴。
在被杀的人中,有好几位仅仅是因为他听说,对方在私下散播过他被高家兄弟围殴活该的言论,如老村长冀金堂等人。
至于最先被打死的李继,胡文海面对家属质问时称,那是对方自找的,否则他们全家都活不下来。
“我要先下手为强。”
“杀娃娃是为了避免日后我的孩子被报复。”
从这两句话中,不难看出,胡文海有很强的猜忌心理,仅仅只是因为“他觉得”,就把屠刀挥向了无辜之人。
2002年1月25日,胡文海和刘海旺倒在了枪声之下,而胡青海则要在监狱里,度过余生。
很多人在看完整个案件后发出过疑问:如果当初胡文海的举报被受理了,当地政府没有一直拖着,那么悲剧还会发生吗?
答案,我们现在已经不得而知,只能由衷地希望所有的公职人员,能够对得起手中端着的饭碗,对得起纳税人交的钱。
另外我们能够预见的是,一旦人人都按照自己的标准去审判他人,甚至私自处决所谓的“罪犯”,那么整个社会将陷入一片黑暗。
诚然,有很多地方依旧是法律无法顾及的地方,一些审判也并不如人意,但至少整体上,社会还处于文明向上的状态。
我们最需要做的,是完善法律条款,严格司法审判程序,避免那些冤假错案的出现,将真正的犯罪分子送入高墙之内。
当正义变成了私人的正义,那才是最大的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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